“有偿家教”之杂想
浙江省政府前些日子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指出,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并给出了可以解聘的处罚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为有偿家教留了个“小口子”,这等于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10月26日下午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续梅回应了近期备受关注的“有偿家教”问题,她表示,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我们不妨来分析大家所认为的“有偿家教”的严重危害——其一,有偿家教分散教师教学精力,在学校教学中可能不投入;其二,有偿家教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有违师德。有的老师为了赚取外快,故意在课堂上“留一手”,使得学生不得不在课下报名补习班向老师讨教。其三,有偿家教,助长了应试教育风气,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给学生补课、家教,加重了学生的负担,与素质教育方向违背。
不可否认,有偿家教在现实中演绎得很厉害。即便是明令禁止,但由于处罚力度过轻,有偿家教还是或明或暗的出现。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谁都知道在职老师搞有偿家教必定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工作。既然如此,众多的老师们仍然会冒着被处罚的风险继续搞有偿家教其实道理很简单,追根溯源,还得怪中国独特的应试教育体制。如今的教育体制评价一个学生受教育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就是考试成绩,就是分数,家长深谙这一点,那既然如此,作为家长们,为了自己孩子的前途,为了能在众多学生中出类拔萃、脱颖而出,选择正常上课之外再加小灶式的有偿家教,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那形成这样一个庞大的有偿家教市场,又怪谁呢?归根结蒂还是我国的应试教育体制,说来说去,关于有偿家教问题,立法禁止也好,开放也好,都不可能解决存在有偿家教巨大市场的根源问题,最终还得教育部门自己从根本上思考和解决。
“有偿家教”禁止还是放开谁说了算?有关教师有偿家教的争论仍将继续。正如有关专家所说:“浙江给出什么样的法律规定,不仅考验着立法智慧,也将具有风向意义。”